各夜大、函授班级:
根据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评选的通知》(沪成协(院校)【2018】第1号),为宣传终身学习理念,鼓励在校夜大、函授学生积极投身终身学习活动,展示成人高等院校学习者的精神面貌与先进事迹,弘扬不断进取、促进发展的精神,从而推动上海市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推进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决定在我院夜大、函授学生中开展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的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读夜大、函授学生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已经获评过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标兵)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1111二、评选条件
1111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11112.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11113.乐于奉献,关心学校,团结同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带领同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11114.积极投身社会,学以致用,将学习的知识奉献社会,造福社会,成为社会的人才和行业的骨干。
11115.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习刻苦,学术品行端正,成绩优异。曾被评为2016年度或2017年度学院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获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
1111三、评选办法
1111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指导思想。评选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1111.班级推荐。由班主任召集班委会讨论,共同推荐,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负责统筹把关,保证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并由班主任将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11112.自荐。凡是获评过2016年度或2017年度学院优秀学生称号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获评成绩排在班级前10%的同学皆可自荐。
11113.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优秀学员候选人进行遴选,评选结果由学院统一在网上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在一周内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11114.经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由学院报送上海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
1111四、申报材料
1111本次申报材料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形式申报,各班不再需要送报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1111.被推荐(自荐)为优秀学员候选人的同学需填写《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按附件样张格式)。
11112. 被推荐(自荐)为优秀学员候选人的同学需提交事迹材料:要求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在1000字左右。
11113. 被推荐(自荐)为十佳学习标兵的同学另须提供以第一人称撰写的先进事迹一份。要求有标题,字数在800字左右,并附反映学习或工作的照片1张,照片应附说明。
11114.文字材料格式要求:标题宋体粗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A4纸),1.5倍行间距。
11115.申报材料于2018年11月7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dingrt@tongji.edu.cn,联系人:丁瑞庭,联系电话:02166694666-3122,13918843202。
1111五、 表彰奖励
1111由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向获评十佳学习标兵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向获评优秀学员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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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8日
附: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